昵称:dxf76 单位:山西省交科公路勘察设计院 来源:地址:山西省太原市学府街79号邮编:030006 时间:2007-10-10
郭工,您好.我想问一个收费站的问题,以前路线到收费广场的过度段渐变老规范上说不能大于1/3,新规范上没有提到对收费广场要求,是不是这个随便取都可以啊,我们现在做的这个收费站是3进5出的,收费广场前端的路基是12米,他们在做收费站的时候,过渡段取了50米,进口这个位置还不是太明显,出口那个位置感觉特别别扭,如果是五个口全开,这么短的渐变长度直接过渡到只有一个车道的路段上,但是如果按1/3的要求增加渐变段长度又进入匝道桥上了,给桥组做桥带来很大的困难,是不是1/3的这个要求已经不需要了??还是另外有特殊的要求,请郭工简单说明一下好吗?谢谢
还有挖台阶的问题,纬地只能在横断面出图时一个断面一个断面进行挖台阶处理吗?如果路线很长,这样处理起来好像很费劲,如果能系统自动判断批量处理,请告诉我这么设置好吗?谢谢
你好!
你咨询的问题的确存在,新规范中没有了关于收费战场设计的内容。但是我建议你按照规范的送审稿来进行设计吧,送审稿中是有收费战场设计的细节要求的。对于送审稿和规范应该这样理解:送审稿是编写者的原意,正式出版的规范是在其基础上简化删减后得到的。这可能是新规范出版的一个目的吧,其取意是希望给设计者留下更大的发挥空间,而不至于限制过多。过细的内容将在正在编写的《设计细则》中去进行详细阐述了。而《细则》就不如《规范》的强制性了,它们是两个层次。标准是法律,规范是要求,细则则是具体要怎么做了。
那么对于出现的旧规范中有而新规范中没有涉及到的内容,我的建议是继续参照老规范执行(或者送审稿执行),这既是设计惯例了,也一般是符合将来《细则》要求的了。
以上属个人意见啊。